来自巴南区的消息,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重庆国际生物城建设生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地若干措施的通知》,为加快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重庆国际生物城(以下简称生物城)建设国家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有力提升市生物医药原始创新能力,“以点带面”探索促进国内外新医科成果在渝大规模高效率转移转化有效路径,将重庆国际生物城打造成为长江上游具有影响力的生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地。
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创新
一是改革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等公益属性研发机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采取“先赋权、后研发、再转化”的事前产权激励方式,支持将职务科技成果赋予成果完成人15年以上的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二是积极构建生物医药成果转化优良产业生态,支持生物城在创新成果交易、国际国内合作、平台体系建设、金融支撑体系、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经验借鉴。三是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同步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军令状”制度。
支持加快集聚创新资源
首先,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生物城设立科研分支机构或新型研发机构,开展高水平前沿基础研究、技术产品研发及成果转化。对经认定的高端研发机构,建立承载主体、市、区联动支持机制,引导开展协同创新、实施重大生物医药科技计划任务。
其次,引导国内医药类、医科类高校院所在生物城布局分校分院、新医科专业学院等教学机构。支持实施双元制职业教育。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支持海外人才到生物城创业,其职称依据实际专业技术和能力,通过留学回国人员职称“绿色通道”进行申报评审。
最后,建立院士工作站和海智工作站,支持通过设立流动岗位等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兼职从事技术转移工作,打造专业技术经纪人队伍。
支持领军企业发挥核心载体作用
发挥领军企业成果生成转化应用示范作用,鼓励发起组建新型研发机构,采取“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转化渠道+产业园”模式推动成果快速转化。鼓励领军企业在全球建设“研发孵化飞地”并开展项目孵化,对领军企业孵化并实现产业化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生物类似药、第三类医疗器械,按照研发投入比例给予相应奖励。
支持搭建创新全链条服务平台
支持在生物城建设CRO(合同研发组织)、CDMO(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MO(合同加工外包组织)等专业服务平台,对实际固定资产投入较大的给予资金支持。同时,建设面向全球的生物医药专利池,促进国内外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争取在生物城建设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和符合国际规范的药物临床研究基地。
支持企业在生物城打造医疗器械样品制备的概念验证中心,鼓励临床医生等科研一线工作者围绕医疗器械开展创新及成果转化,推动创新理念快速形成样品。
支持构建便利化政策服务体系
对企业申报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时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代办帮办等服务,强化市、区两级联动,为项目业主办理相关审批提供便利。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此外,推动生物城内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深化产学研合作,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打造“隐形冠军”。建立产业协作配套、技术协同创新、要素资源共享模式,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融通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
支持示范应用创新产品
引导各行业采购使用生物城内企业研发生产的首台(套)产品、设备,并在各类使用国有资金的单位推行首购首用。鼓励国内外生物医药创新产品在生物城进行首发,首发产品经认定后可享受本市首台(套)产品有关政策。
支持深化生物科技开放合作
支持生物城积极融入和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深化与天府国际生物城和成都医学城合作,共同建立产业链互补清单,发挥存量平台优势,探索发展“飞地经济”。
同时,支持生物城积极与全球顶尖机构共同举办国际生物产业创新论坛、国际化高水平产业大会等行业高端会议,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学术沙龙等创新交流活动,打造生命科学高峰湖论坛品牌。
支持优化财政金融支撑体系
设立一批种子、天使、风险和产业等股权投资生物科技专项基金,对达到既定绩效要求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给予奖励。引导已形成产业化的成熟项目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交易系统挂牌,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融智作用。聚焦重点企业上市培育,依托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重庆服务基地,以及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与香港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的紧密合作,推动生物城内重点企业到境内外主流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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